5.30.2010

讀並寫

雙面葛蕾斯/瑪格麗特‧愛特伍 2010. Jan. 08

是相當好讀的一本小說,充滿趣味且流暢。

許多刻意塑造的情節轉折讓它顯得討好,但也不卑微。

葛蕾斯一邊說故事一邊說自己的敘述方法讓那些段落不致顯得過於紊亂龐雜,雖然也不免偶爾出現一些令人不耐的稚幼感,但,作者的功力在於讓這些元素揉合得恰好,正是,缺一不可。

至於兩個故事主線的交錯則相當有趣。
葛蕾斯破陋無助地活在當下,她的過往如夢一般只得追憶;而西蒙則毫無抵抗力地活在自己虛構的夢境當中,他的現實只像一場荒謬的鬧劇。

兩者的對照讓我不得不看見作者對西蒙這樣人物的訕笑。

所謂西蒙這樣的人物,既可說是男人,也可說是維多利亞時代某種階級人物的代表——那些某某夫人小姐、牧師、典獄長、醫生、律師等當代的布爾喬亞。

讀起來,通篇都是對這些小布爾喬亞們的嘲弄。或說,對那個當代氛圍、價值觀、社會規範、教條的嘲弄。

藉由葛蕾斯之流,僕人階級之口。

但在這樣的對比當中,並不見得葛蕾斯因此成為高貴的殉難者,而更是在一步步揭露西蒙初登場時的風光假象。

至於假象下,倒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東西,只不過就是一般人而已,沒多高尚,不是英雄。

這樣的對比也在於,西蒙的故事,與葛蕾斯的故事之間的顛倒。

在葛蕾斯的故事當中,那些無助的女人屈服於階級壓力之下,無能反抗,男人們沒有臉,卻有糟蹋一切的力量。而藉由「我」的第一人稱述說,這個屈從的世界,受壓迫的世界向我們展開,求取理解。

西蒙則屬於葛蕾斯的世界中那群壓迫者。第三人稱的述說則讓他們被觀看,被挑剔,被檢視。而那個有手套、蕾絲、馬車、金耳環和各種美麗的拼布的世界,隨著故事進行,也被逐一抽拉出所有幽微矛盾荒誕乖張「罪惡」的細節。

當然,階級之外,還有性別。

這是一個女人的故事,或說,這是一個女人世界的故事。

大部分家庭的父親皆無能,不在場,或不出場。出場的男性都是單身,除了最後的典獄長之外(他顯然是個盡責父親的代表)。
而,葛蕾斯就說了,16歲的女孩已經是個大人,16歲的男孩卻還是個小孩。
至於理論上30歲的西蒙,最後也只能狼狽逃回母親的庇護之下,然後再向她多要一點錢。

但這並不是一個譏誚的故事。

謀殺或雙重人格也不是故事的重心,甚至真相也不重要。

重點在書名。Alias Grace,又名葛蕾斯。那,是誰,又名葛蕾斯?

是瑪麗惠特妮,是南西蒙哥馬利,是每個夫人小姐女管家女僕和街邊的妓女。

她們都是,葛蕾斯。


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保羅‧奧斯特 2010. March

在等車的空檔找了這樣一本,原本就想看卻一直沒看的書。

相當保羅奧斯特。

就是,關於死亡的恐懼,流散與混亂的人生,逃避,躲藏,渴望,然後戲劇性。
相當的戲劇性。

是戲劇性的情節安排讓他的書顯得獨特,但掩卷之後卻有點茫然。
就是,是相當零碎,自我縱容的片段。
人生的切面,短劇一場又一場,串起來卻沒個脊梁。

我以為,例如,以空虛為主題的小說總可以讀到那當中的荒謬性。例如中性,根本是一部荒謬劇。整本書拿起來抖一抖,除了一些灰塵也沒別的了。但是我不介意,倒還挺喜歡的;我想其他推薦那本書的人也不介意。

或是以悔恨無奈冷漠好與時代對抗的悲劇人物,例如馬修史卡德,現代的悲劇英雄。
這樣的小說讓憂鬱以各式各樣的姿態顯現字裡行間,隨便一翻都嗅聞得到。

但是保羅奧斯特的小說卻是只單純為說故事而說故事。
故事沒有重心,沒有起點終點,沒有意義,沒有要告訴的事情。

因為每一件你幾乎要以為是整本小說要訴說的重點的事情,最終卻根本就又岔開了老遠。
既跟彼此無關,也跟你無關。
(每個看小說的人不是每翻開一本書,就立刻在書裡找自己的影子嗎?)

每一件事情的發生與結果都有點荒誕,顯現出一種無所謂的狀態;每一件事情都是他要說的,每一件事情也都不是他真正要說的。

於是,或許保羅奧斯特就是不想真正認真的說什麼。

你只能被迫一翻開書就會繼續往下看,在很短的時間內看完之後有點茫然的問自己說,這本小說究竟在寫什麼呀?

但是怎麼又這麼好看。

我是這麼想的。


海神家族/陳玉慧 2010. Apr.14

靠得太近或許就不適宜讀這種類型的小說了。

假設,我活在百年孤寂的小鎮年代,西班牙內戰將我的生命切割得傷痕累累,整個世代的悲痛惶然恐懼悔喪和流不出的眼淚一直浸透且酸蝕著我......我懷疑,我還會那麼愛那本小說。

這大概就是我唯一能想像,或比較能夠清楚描述的,沒那麼喜歡這本小說的原因吧。

一開頭看,新鮮感還不錯,從日本女子回溯台灣的角度畢竟是比較少見的。角色的轉換之間述說的故事各有精彩的面向,也是細膩動人。
輕輕巧巧的寫出種種歷史的沈重,夫妻、母女、父女和手足之間的愛(愛本來就不只是一個正面的字眼),每個人拉扯在自以為的道德/正義和永不敗退的懦弱裡,一些人性的幽微在疏離並且瑣碎的文字當中流動。

散文式的閱讀經驗還不錯,作為小說卻有點令我不耐。
但並不完全是因為小說本身,而有更多是回到開頭所指,小說內容之故。

講二二八、白色恐怖,輕描淡寫,然角度還算新鮮犀利。
寫回大陸的二馬,卻拖拉而又斧鑿太重。
寫男女的愛與性,似乎頗有那一回事,事實上卻統統不見影。
唯一深刻的,恐怕就是母親和女兒之間的恨意。著墨最多的,就是綾子和靜子之間恆久的抗拒與仇懟。

自然可以跨上潮流的陰性書寫列車,甚至將媽祖帶進來也是絕妙一招,但是,我或者是膩了這些內容跨距類似的小說,也或者是偏見更多了,總之,要打動我說這是一本好看的小說,似乎還更需要多一點什麼。

以至於,我要說,這書沒讀過並不可惜。


盲眼刺客/瑪格麗特‧愛特伍 2010.Apr.12

盲眼刺客裡面,讓我心驚的就是盲眼刺客。
除此之外,就是相當細膩的關於老邁的身軀、情緒、回憶的描述。
熟透了的人生。

我以為,Atwood在提早預習那種身不由己。

事實上,往後看的人生,不正是最充滿懊喪憂鬱的一種?一切已經都不能改變了,連事實都不再重要。因為你只是在翻看灰燼而已。

我無法假裝我從故事裡讀到什麼非常飽滿的期待、熱愛或豐沛的情緒,因為已逝者已經不存在變化的可能,而這麼決斷的姿態也就不是要你來愛。
而只是要你的驚嘆。

這倒是個相當華麗的手勢的。

5.17.2010

理想的受害者

Nora那天與我討論起一種「受害者心態」,恰巧正是我前週與小舅媽說起的同樣話題。而討論的也都正是家庭婦女版當中的角色與劇情。

受害者心態是一句需要定義的詞,在我看來,就是一種主動讓自己陷入或幫自己陷入更深的受害者境界的思考與作為。

可怕的是這些通常在家族中都有跡可尋,有傳承脈絡可供參考,但卻並不為一個借鏡。
為何不為借鏡?受害者心態難道不是一種消極被動悲觀懦弱的態度嗎?造成的只有悲劇,不可能有善終,但它卻像是無法根治的毒瘤代代相傳。

前言不敘,就由我接到一通我媽不見了的電話開始。

我媽週六晚上會去寺院上佛學課,我在昨天晚上九點多回到家,想等她回來跟她說說話然後等她要睡了我再回去,因為隔天早上我有約。

約莫九點半,因為電話響個不停我終於把它接了起來,是我媽上課的朋友說她沒去可是他們在六點多已經說了要出門了。顯然我媽在路上發生了事情。
掛了電話我先找她的上課書包,包包不在,摩托車不在,但皮包證件手機都在家裡,顯示她確實出門去上課了。
我想到剛才看到自己的手機在七點多時有三通陌生號碼的未接來電,於是回了其中一通。對方是個女生,說是剛才我媽出車禍時借她手機的路人,叫我快去問第五分局看救護車送到哪裡。

我先打104要問成大急診室電話,104 居然連打幾通都忙線,於是我背起包包穿上外套還塞了一本書(冷靜地做好在醫院長期抗戰的準備)關了電視電燈(但我其實不記得自己有關)要出門,下樓前又回頭拎起我媽的皮包和手機。

出了門上哪?我原打算先衝成大急診室。騎到路口後又停路邊,跑進便利商店問稍早是不是有車禍,店員說好像有救護車,但詳細不知。再冷靜一點之後,我打給馬叫電腦前的他幫我查第五分局電話。第五分局叫我打119問。119告訴我送到台南醫院了。

衝到台南醫院停好車,我飛奔到急診室(熟練的停車場管理員,在我跑到管理亭之前就手拿著票伸出窗外等我,我跑過她的時候一手抓過票,甚至不必停下腳步。),尚未進門,明亮的急診室裡就見我老媽乖乖安靜的坐在醫生旁邊,一手綁著固定帶,架在椅背上,望著門口。

看見她全身完整,我終於鬆了一口氣。

她有一種狼狽又孤單無助的模樣,看見我,一臉欲淚。

手腕骨閉鎖性骨折,腳扭到,膝蓋手肘擦傷,摔倒後全身酸痛。以上。


把我完整的老媽接回家之後,我必須取消隔天的活動。其實我並不想,看見她「只有」手腕骨折之後,我立刻覺得老木你自己在家待一天好好休息我不在應該不會怎樣吧。

但是她隔天早上八點半要去警局作筆錄,我只好忍痛說那我陪你去吧。隔天(今天)是浴佛節她又說她要去廟裡浴佛,我說好吧我再載你去。

於是今天,我沒去我期待的每週SG晨騎之旅。雖然中午跟朋友的飯約倒是去了。

吃過飯我便又乖乖回家,租了好幾部影片,還有《眼淚》,陪我媽再看一次。



以上是事件,以下是自我分析。



然後現在我在這裡,一直腦子裡不能搞懂這樣的受害者心態究竟所為何來。

我有個哥哥,在台北工作。相當優秀、成功、相當負責,當然以及與這相伴而來的,固執、驕傲、控制欲。

他除了不能身在台南之外,會盡一切能力所及來孝順我媽(兩者之間常有的齟齬則牽涉到價值觀與態度的差別,與動機無關)。我媽對這一切也很清楚。

因此,當我媽第一時間找不到我,她為什麼不打給我哥呢?
我想她既然夠清楚到能背出我的手機號碼,也就能夠背出我哥的手機號碼。雖然我哥不在台南,但是他一定會盡快找到我,而且絕對比我媽慌亂的行為有效率(例如,簡訊)。

但她不要。一次都沒打(這必然也讓我哥很受傷)。一說打給他他又不能來,二說我哥會唸她(是,我媽是一個63歲的飆車族,行車記錄相當不良好)。

後來,她說在急診室那三個小時,她覺得自己很悲哀。她反覆跟我說,醫生護士們都問她說,啊你怎麼一個人?有沒有孩子?她說沒啦我就自己一個啊,兒子在台北,女兒找不到人。

她只覺得打給我哥我哥會唸她,卻不要打給我哥後來自她兒子的關心(她不正是要這麼一點溫情嗎?)和他的建議(任何一個可以幫忙的人或可能)或效率(我哥一定會奪命連環扣到找到我為止)。

她主動的決定讓自己繼續陷在那個無人聞問的悲慘境地裡,雖然我認為她並未自覺到這一點。

這種不去為自己的艱難狀態做努力,不掙脫,甚至樂於耽溺的哀怨傾向裡,卻又帶著一種過於自大的任性。那是全然情感方面的,奢求一種不經由實際言語/要求便能自動來到的體諒,要求一個「你非得主動的讀懂我的心」的標準。

但這正是一種受害者心態。

你主動選擇讓自己成為受害者,想要依此來懲罰那些讓你不開心/痛苦的人,你以為他們會因此愧疚,你甚至以為自己會從中獲得力量。

但是受害者不會有力量。


「我只是遭遇不幸,但我不是一個受害者。」

你只是遭遇不幸,不要讓自己成為一個受害者。



PS.說不定我媽就是因為她的兒女都如此的不家庭與婦女,因此才只好成為受害者←我想這應該是我也有的受害者心態在作祟。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