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起,開始有時候一個人騎單車在城市裡四處亂竄。
有時候藏在一群車隊當中偽裝自己是他們當中一員。車隊人頗一致的特質似乎是開放的態度與熱心。幾乎,很多社團都是這樣。
天文協會、荒野協會、社區大學。
他們很少譏誚,總是溫情。有時,如我這般常喜歡以奚落嘲弄玩笑或質疑代替簡單直接不尖銳的應答的人(事實上我這個族群應該很不小),多少會感到無聊,感到荒謬,感到好笑。
但,這確實是一種可恥的高姿態,沒什麼好驕傲的,是盲目,算是一種人格的瑕疵。
自然,批判者永遠有無止盡的觀點去譴責、說教、論理闡述個沒完,永遠有一個更高的標準在。
然後在說出那些更高的標準的同時,把自己跟那些被譴責者徹底分開。
每個人都帶著瑕疵活著,為什麼要去譴責他人的瑕疵?
傲慢的姿態若不帶批判,起碼是可以忍受的;傲慢的姿態加上高調、充滿正義感的批判,則讓我啞口。
鄉愿的是,若開口抗拒,便彷彿自己也落入被指責的那一群盲目的羊群當中,這似乎是高調指責人者奪得的發球權(當然一個辯才與學識眼光勝於我的人是絕對不會贊同我的);謙卑地同意所言或不置可否,則其實也成了傲慢又高調的一群,不論你沉默的背後有多麼不以為然。
或許,鄉愿才是我人格上最大的缺陷吧。
友A便是這樣一個人。
在他出國讀書之前,我與他在補習班相識,又在讀書會有一些交流,原本覺得這人態度認真,也能夠適度輕鬆,並不介意偶爾拿自己開玩笑,縱使有時候頻率不合,說話對不到焦,但起碼是個可交的朋友。
之後,如同任何一個人一樣,認識久了,逐漸發現一些彼此無法忍受之處。
那也無妨,合則來不合則去。正好他出國去了,朋友一拍兩散。
兩年半,說短不短,說長倒也不長。
對一個活了三十五年的人來說,兩年半幾乎要算輕描淡寫了。
兩年半後A回來了。
而我恰好是個相當容易遺忘的人。
我已經忘記之前他的一些行事風格是如何讓我覺得此君與我無緣,當路人可,淺交無妨,至於其他就可以不必麻煩了。
於是在交了稿壓力終於解脫的那一天,我很開心的打電話給他說一起吃飯吧,兩年半之間發生的故事應該可以讓我們平安無事地敘敘舊。
畢竟不是這樣。
或許是出了國一趟回來,他原本容易著惱我的那種姿態,似乎只有增加沒有減少。
我們閒聊吃飯花了四個小時,以一個我說話語間會令我著惱的同伴而言,這頓飯似乎吃得有點久。
而其實糟糕的是,或許他還認為與我達成了某種共識。
但席間我一直覺得這人怎麼這麼難相處,對每件事每個角度都充滿批判,都從自己的角度出發用那唯一的格子套框框,框框之外一律都是假的錯的胡說八道。
而且他毫不遲疑地讓我知道。
講白話,如果這頓飯其實是一場辯論,我全盤皆輸。因為我駑於反駁,缺乏一種銳利與力道,軟弱得像頭溫馴的羊。
而且最後他應該還認為我相當認同他的觀點,我們進行了一場有互動的正面的心靈交流。
惱得我,三四天來心頭一直覺得不舒服。
非得打這麼多字來抱怨一番不可。
話說回來,那些熱心的、開心的、不譏誚不過度思考的人們,隨著年紀越大我越愛你們。
只除了今天早上在市立圖書館 手機大響然後還用在菜市場賣菜的嗓門接電話的那個阿姨。